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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 更新日期:2006-3-29 14:39:08 浏览:
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在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法学应用已经成为成功人士的必修课。为迎接加入 WTO后中国经济面临的全球化机遇和挑战,
为加快培养高层次政法专业人才,多渠道促进我国高层次法学专门人才的成长,提高在职人员依靠法学原理分析和解决我国经济
体制改革与法制建设中法律问题的自觉性和能力,经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教育办公室批准,特举办在职法学硕士
究生课程班,旨在培养一流的中国法学人才。

◆ 独特的视角:以当代经典法学案例为依托,系统介绍法学理念及其应用;
◆ 全新的平台:高层次的互动与交流,终身的学员俱乐部成员;

一、开设专业:

1、民商法学专业 (民法学、商法学、婚姻法研究方向)
2、经济法学专业 (公司法企业法、金融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国内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税法、房地产法、破产法研究方向)
3、诉讼法专业(仲裁法、知识产权、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研究方向)
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环境法学、自然资源法学、国际环境法学研究方向)
5、法律硕士专业 (宪法、刑法、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国际法研究方向)

二、课程模块:(涵盖50多门热点课程;每年以最新研究生培养方案为模版调整)

    模块一:

法理学

法制史

民事诉讼法

国际经济法

财税金融法

物权法论

婚姻法

宪法

国际私法

犯罪论

行政法

物证检验学

知识产权法

合同法总论

司法

企业

税法

刑法总论

票据法

破产法

国际环境法

外国环境法

合同法分论

民法总论

劳动法

证券

证据法学

环境法

海商法

行政诉讼法论

刑事诉讼法

国家赔偿法论

房地产法

国际法

行政复议法论

反垄断法

保险 经济法 民商法实物研究 侵权行为法论 自然资源法学 债权法论 继承法 担保法刑法分则 仲裁制度
民事审判程序与实物 国际法经典著作与案例 WTO专题研究(国际经) 西方(涉外)经济法

◆中国政法大学各专业及研究方方向必修课及学位考试课目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教授群英荟萃

◆中国政法大学名师风采

模块二:专题热门讲座(每年根据最新热点话题订立题目)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独家讲座一览表

三、教学计划及学费

班级 学制 学杂费 学习时间
周末班+网络 两年 12980元 隔周六、日上课
全国班网络 两年 12980元 五一、十一长假期间上课
网络   8800元 随报随学
全日制班 按照统招法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详见招生简章

注:正式开课后,学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的,视为自动退学,不退学费。

四、报名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
       2、大学专科毕业,工作两年以上(在工作中有显著业绩者,可放宽)。

五、录取

    中国政法大学根据申请人的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要求者,发给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录取通知书,并建立学生学籍档案。

六、师资、教学方式

         1、由中国政法大学资深教授、博导授课,采用案例教学方式;聘请校内外著名高级律师、法学专家做专题讲座;邀请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北大、清华等著名专家、学者亲临指导;
         2、学制两年,采用集中课堂面授与网络课堂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3、引进国外弹性教学体制,采取学分制,修满学分,准予结业;
         4、北京班采取隔周双休日授课;外地班每年集中授课两次,一般利用五一、十一长假期间;
         5、网络课堂随报随学。

七、颁发证书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经学校考试合格后,颁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班证书”(证书加盖钢印、红印、校长印,出具中国政法大学教务部门盖章的写实性学习成绩证明)。符合硕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可以按国务院学位办(1998)54号文件和中国政法大学学位办的有关规定申请硕士学位(费用另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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