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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学院始建于1956年,是一所省属普通高等院校,经过半个世纪的建设和发展,现已成为我国重要的政法院校之一。
学校地处西北政治、经济、交通中心的甘肃省兰州市,位于兰州市科教中心的安宁区。学校占地649,529.91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26,971平方米;图书馆藏书97万余册,中外文报刊近2000种。现设有法学院、公安分院、管理学院、人文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行政学院、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人民武装分院等 9个二级学院和政治理论教学部、外语教学部、体育教学部、甘肃省政法干部培训中心及法学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研究中心、刑事图像模拟研究中心、国际武术培训与交流中心等教学、科研机构。
学校设有法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工学等学科门类的法学、社会工作、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边防管理、禁毒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英语、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艺术设计等 20个本科专业;具有法学、管理学、文学、工学学士学位授予权。民商法学、刑事科学技术为甘肃省重点学科。有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等5个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
学校设有电化教育室、语音实验室、视频会议室、计算机室、法医化学实验室和痕迹、文检、刑事照相、现场勘查、颅像重合等专业实验室;设有民商法研究所、经济管理研究所、中西方文化研究所及25个教学研究室。有《甘肃政法学院学报》、《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及《甘肃政法学院报》等3种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其中《甘肃政法学院学报》被评为“第二届全国百强学报”,并入选“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核心期刊”和“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目录。
学校现有教职工626人,其中专任教师378人,教授、副教授128人,并在国内聘请了40余名著名专家、学者为学校的兼职教授;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3人,省级学科带头人2名、甘肃省“555”创新人才工程人选12名。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科研成果丰硕,近五年来出版专著、教材190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751篇,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215项,获省(部)级以上各类科研成果奖150余项。学校与国内外学术交流频繁,经常举办或承办多类型、多层次的学术研讨会和学术讲座;与英国的英格兰科技大学、伍斯特大学等知名院校建立了互派留学生、访问学者的校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
在新世纪新时期,学校将按照与时俱进抓发展,开拓创新抓改革,勤政廉洁抓管理、求真务实抓落实的工作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为推动力,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基本建设为保障,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为地方经济、法制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应用性高级人才。
根据《2008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我校2008年计划招收专科起点升本科学生150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⑵身体健康;
⑶省内普通高等本(专)科院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按国家计划招收的三年制普通专科(高职)2008年应届毕业生;
⑷报考侦查学专业的学生还应符合公安类专业招生条件。
2、报名时间:12月24日至31日,逾期一律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甘肃政法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学校办公楼3楼)。
4、报名办法
⑴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只准报考一所本科院校的一个专业,报考专业应与专科(高职)阶段学习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⑵报名学生及时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或毕业院校领取《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报名表》(下简称《考生报名表》)。
⑶凡报考我校专升本的学生,必须由毕业院校集体或个人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①集体报名:考生所在院校持学校介绍信、汇总报名表、毕业学校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的《考生报名表》、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学生当年《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下简称《新生录简表》)复印件、每生5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黑白照片、报名考试费30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