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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
一、建设法律法规概述(了解)
(一)建设法规的作用:规范指导(必须、禁止)、保护合法、处罚违法。
(二)建设法规体系 效力:法律高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高于部门规章;部门规章高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二、建设法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
(一)建筑法 适用范围: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本法。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有道路、桥梁等吗?没有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1)建设单位、工程所在地、县级建设行政主管
(2)三个月内开工、可以延期两次; 因故中止施工的,一个月内报告。中止满1年的恢复施工前,核验施工许可证。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2.建筑工程承包与发包 (1)发包: ①发包方式 1)招标发包 2)直接发包 ②提倡实行总承包,禁止肢解发包 (2)承包: ①三个禁止。 1)禁止施工的企业超过自己的资质的等级的范围来承揽工程; 2)禁止不允许把自己等级借给别人使用; 3)禁止成包的工程再次转给别人 ②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的联合承包的,承担连带责任;按资质低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③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建筑工程监理 (1)必须实行监理:5条。其中注意:1.重点工程,②总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公用事业;③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4.利用外资,⑤总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 (2)监理是委托合同;监理单位不得转让监理业务;监理内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建设资金。 5.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对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二)城市规划法(熟悉) 1.概念: (1)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镇只是在人口规模、经济实力等方面比市小。 (2)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和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3个,不包括远郊区、不包括大量的农田。 2.内容:分两段: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有什么区别?原则与具体! 3.城市规划的审批:国务院审批: (1)直辖市; (2)省和自治区首府; (3)人口在100万以上; (4)国务院指定。 4.城市规划实施: (1)核发选址意见书; (2)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谁发?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了解) 1.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作为规划草案的一部分报送审批机关。没有行吗? 2.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单位作: (1)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3)对环境影响很小的----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了解)
1.必须进行招标:3条 1)公共的 2)国家的 3)外投资 招投标法与与必须监理的5条区别
2.招标:方式:2种----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邀请招标必须是三家以上。
3.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至少15日以前通知;编制合理时间,20日。
4.中标应符合的条件之一:投标价格最低。能低于成本吗?不能
5.中标: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五)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熟悉) 1.与前面的《建筑法》对应。 2.保修期限:4条。注意第3条,供冷和供热是2个期。 3.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和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国家出资的重大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六)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了解)★新增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查、设计、监理单位和有关的单位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该提交安全措施资料。批准开工报告工程。在15日内送交。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2.施工单位:用电方案、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除了用电哪些算危险性较大呢?7条 3.勘察设计与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安全责任的主要内容 注意: (1)勘察、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 (2)设计、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