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试简介:
一、国际商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人事部组织,考试共分两个级别:助理国 际商务师和国际商务师,考试共分《专业知识》和《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均 为客观题。
二、本市在外经贸行业的对外经济贸易、对外援助、对外经济合作和其它行 业中的对外经济贸易部门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国际商务 专业助理国际商务师、国际商务师资格报考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自2001年起,参加国际商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当年或以 前举行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相关语种B级和C级的考试中,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 准(合格证须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方可取得国际商务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级别的 资格证书。
四、参加国际商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国际商 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按规定填涂报名信息 卡,经本单位人事(干部)部门(档案存放在人才服务中心的,由人才服务中心和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后,持《申报表》、《报名信息卡》、身份 证、学历证书(原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2000年及以前 取得相应级别有效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免冠近期一寸照片两张 (含申报表一张),到指定地点报名,按报名点指定时间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 凭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助理国际商务师和国际商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拥护中国共产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热爱本职、恪守公德。 2、报名参加助理国际商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条件外,还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下同)工作满五年; (2)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非经济系列外经贸类专业的大学本科毕业。 3、报名参加国际商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条件外,还必须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中专毕业取得助理国际商务师资格,从事外经贸类专业(下同)工 作满四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获博士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