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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高级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复习备考笔记[10] |
|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 更新日期:2006-3-31 15:19:45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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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高级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复习备考笔记[10] |
递延资产 (旧帐户) (三)在财产清查的基础上编制清查后的财产盘点表和资产负债表 清算组对于破产企业的财产和债务要进行全面的清查,并根据财产清查的结果进行账务处理,然后编制清查后的资产负债表。 清查中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以及发现的财产短缺,作会计分录: 借:清算损益 贷:应收票据 或 应收款(按新账户来进行) 产成品、材料、无形资产等帐户 清查中确认无法归还的应付款项,以及发现的财产溢余,作会计分录: 借:应收票据或应收款 产成品、材料等帐户 贷:清算损益 (四)核算和监督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置 1.收回应收款、应收票据等债权的核算 借:银行存款 / 现金 贷:应收款、应收票据等帐户 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按核销的金额,做相反分录。 如果破产企业的原债务人以原材料、产成品等实物资产抵顶其债务,则清算组在收到抵顶有关债权的实物时,应将实物资产预计可变现金额与应收金额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清算损益“帐户,即 借:材料、产成品等帐户(按可变现价值入帐) 清算损益(清算损失) 贷:应收款、应收票据等帐户 + 清算损益(清算收益) 2.变卖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存货的核算 借:银行存款 清算损益(清算损失) 贷: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帐户(按账面价值转出)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清算损益(清算收益) 3.变卖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核算 借:银行存款 清算损益(清算损失) 贷: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按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账面净值转出) 应交税金 清算损益(清算收益) 4.转让无形资产的核算 借:银行存款 清算损益(清算损失) 贷:无形资产(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出) 清算损益 (清算收益) 5.转让对外投资的核算 借:银行存款 清算损益(清算损失) 贷:投资 清算损益(清算收益) 如果破产企业在清算期间分得投资收益,则 借:银行存款 贷:清算损益 若原来按权益法将应分得的投资收益记入了“投资收益”帐户,则在实际分得投资收益时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 6.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核算 (1) 转让无偿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借:银行存款 贷:土地转让收益 (2) 转让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借:银行存款 土地转让收益(损失) 贷:无形资产 +土地转让收益(收益) (3) 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 A、依据有关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首先应该用于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安置后的剩余部分列入破产企业财产。清算组在以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支付职工安置费时,应按实际支付金额, 借:土地转让收益 贷:现金 / 银行存款 B、如果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不足支付职工安置费,而以其他破产清算财产支付时,应: 借:清算损益 (按其实际支付金额) 贷:现金 / 银行存款 C、对于转让土地使用权所交纳的营业税等税费, 借:土地转让收益 贷:应交税金 D、清算终止,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净损益转入清算损益,若为净收益,则 借:土地转让收益 贷:清算损益 E、若为净损失,则 借:清算损益 贷:土地转让收益 7.核销无法变现的资产,以及计提所转让的各项资产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核算。 清算终止,清算组应对无法变现的各项资产进行核销,将核销的损失列入清算损益 借:清算损益 贷:材料、产成品、无形资产、投资等帐户 对于清算期间处置各项资产应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亦的应计提: 借:清算损益 贷:应交税金(为城市维护建设税)、其他应交款(为教育费附加)等帐户 (五)核算和监督清算费用的支付和结转 清算期间支付的所有清算费用,均应通过“清算费用”帐户核算。支付有关费用时,就按实际发生额, 借:清算费用 贷:现金、银行存款等帐户 清算终止,将“清算费用”帐户发生额转入“清算损益”帐户, 借:清算损益 贷:清算费用 (六)核算和监督破产企业财产的分配并结平各帐户 1.支付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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