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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全国报关员资格统一考试笔记第四章报关程序(三) |
|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 更新日期:2006-3-31 17:22:25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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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全国报关员资格统一考试笔记第四章报关程序(三) |
出口收汇证明 对需要在银行或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出口收汇核销的口出货物,报关员应当向海关申请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收汇证明联)》。海关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即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签名,加盖“海关验讫章”,作为出口收汇证明联签发给报关员。同时,通过海关电子通关系统向银行或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发送证明联电子数据。 出口收汇核销单 对需要办理出口收汇核销的出口货物,报关员还应当在申报时向海关提交由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核发的《出口收汇核销单》。海关放行货物后,由海关关员在《出口收汇核销单》上签字,加盖海关单证章。出口货物发货人凭《出口货物报关单(收汇证明联)》和《出口收汇核销单》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出口退税证明 对需要在国家税务机构办理出口退税的出口货物,报关员应当向海关申请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证明联)》。海关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即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签名,加盖“海关验讫章”,作为出口退税证明联签发给报关员。同时,通过海关电子通关系统向国家税务机构发送证明联电子数据 进口货物证明书 对进口汽车、摩托车等,报关员应当向海关申请签发《进口货物证明书》,进口货物收货人凭以向国家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汽车、摩托车的牌照申领手续 海关放行汽车、摩托车后,向报关员签发《进口货物证明书》。同时,将《进口货物证明书》上的内容通过计算机发送给海关总署,再传输给国家交通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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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篇:最新全国报关员资格统一考试笔记第四章报关程序(一) 最新全国报关员资格统一考试笔记第四章报关程序(五):下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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